4)第七章:公司成立(1)_江山志远:杨志远飙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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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关于注册资本这一条有明文规定:投资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发起人以货币出资时,应当缴付现金。发起人以货币以外的其他财产权出资时,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折合为股份,且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将财产权由发起人转归公司所有。

  难题就出在这一条上面,货币出资和实物出资这些都好认定,前有信用社开具的证明,后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报告,然而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这一条却把大家都难住了。土地使用权都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杨家坳的土地是集体土地,杨家坳的乡亲们三十年的土地承包权,算不算土地使用权,该怎么算,谁都不好确定,该怎么算,算多少,还有‘控股’也不好把握,怎么控,控得是什么股。会计师事务所根本就不敢出具报告,县工商局根本不敢登记。大家的意思是这一块牵扯的太多,杨志远是不是可以变通一下,干脆把这一块放到一边,忽略不计。对于县工商局来说,他们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农村办个体工商执照的都没几个,杨家坳还非要折腾个什么农业科技发展公司来,光股东就有好几百名,这不是没事找事么,简单点多好,大家都好操作。偏生杨志远最看重的就是这一点,一是这是他回农村改革的重点,二是因为这一块牵扯的太多,更有必要在法律上加以明确,清晰股份,以免给今后的发展留下后患。(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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