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二十四章 叩首_妹妹爱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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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

  酒过三巡,李刚他爹已经开始胡咧咧了,说起以前下乡插队的事儿来,他当年也是知青出身,被分到了北大荒,在那里认识了李刚的母亲,两人有过一个孩子,却因为生活条件差而生生病死了。直到中年才又得子,那就是李刚。为了这孩子能过得好些,李刚他爹情愿放弃了原有的城镇户口,好不容易回到家乡落了农业户,这才在白河安了家。

  听着李刚他爹断断续续地絮叨,介绍起地里的这些个重活还有那不济事的收成,方天林不禁联想起了前世的少年时代。他的父母也本是返乡知青,落户在乡村,摊上十多亩地。家里的壮丁就他老爹一个,加上他老爹本是个文弱书生,也不是什么壮实的汉子,以至于他母亲也要搁下家事去下地。所以不用父母要求什么,少年老成的他从十岁开始就帮家里干活。从最初的扫地洗碗,到后来做饭洗衣服,在她母亲怀上妹妹张烨的那阵子,他更是开始下地干活。

  可即使他如此懂事,也于事无补,全家还是摆脱不了贫困。直至赶上他们村土改,他们才搬到了镇上。父母凭着文凭进了厂,从学徒做起,一步一步做到老职工,主任,再到自立门户,如今也是有了自家的产业,可算衣食无忧。

  想到这里,再看看眼前的这个家,他不禁唏嘘,闷头喝了一口酒,寻思着办法。

  听孩子他爸说起这些事,李刚的母亲就止不住地抹眼泪,还念叨:“原指望让娃过得好,谁知道到头来还是要种地…”边说边抚着李刚的脑袋,“刚儿啊,苦了你了…”

  “妈,我好得很呢。”李刚轻轻地挣了挣,“吃好睡好,还能上学,有啥苦咧。”

  这朴实的少年,只求吃好睡好还能上学,便已经满足了。可这种日子,什么时候才是个头?

  方天林咳了咳嗓子:“叔,姨,其实我今天来找李刚,是想请他参加我们学校的篮球队的。”

  “篮球队?你们学校还整这个?”

  “是,球队组了快一个月了,我是球队的一员。这次区里办比赛,我们代表学校参加,可是队伍的实力…不是太强,所以想请李刚同学,来帮我们一把!”

  “娃,”李刚他爹问了声,“篮球你会么?”

  李刚摇了摇头,成天在庄稼地里干活,哪会打篮球啊。

  “不要紧!李刚他有运动天赋,只要稍加训练,就会给我们带来很大帮助!我希望,你们能答应这个请求!”

  一家人沉默不语,最后李刚的母亲开口问了句:“刚儿,你想去不?”

  李刚看了看母亲,又看了看方天林期盼的眼神,低头不语。李刚他爹看了他这个样子,就一拍板:“得!去吧!”

  李刚顿时露出了高兴的神色,可转瞬就落寞下来:“去了篮球队,还要参加训练,地里的活…”

  “地里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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