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百七十四章生要见人死要见尸,他不相信钟延玉死了!_重生后,朱砂痣他不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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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延玉闻言,神色惊讶,颇感哑口无言。

  他先前是知道沈宝珠招了好多次夫婿,又和离了不少次,倒是没想到她还有个女儿

  特别在这以男子为天的大颂社会风气中,沈宝珠显得格格不入

  “沈小姐,我的意思是我并不想要入赘成为您的夫婿。”钟延玉揉了揉额角,有些无奈,沈宝珠要招几个夫婿跟他没关系,只要不招他就可以了。

  “不想入赘”沈宝珠皱起眉头,拔高了些声音,为什么不想入赘,是两百两白银还不够吗那三百两”

  “这不是钱的问题。”

  “哦,那五百两够吗“沈宝珠看着青年扶额,颇为不解地问道:“你难道是没吃够这个小山村的苦吗五百两银子够普通农户两辈子吃穿了,而且你要是入赘到了我沈府,改日就可以到镇上去生活了,不我们家快要搬到县上去了,到时你甚至可以一步登天,待在县。上还可以有人伺候你,出门就是集市,每个月我还可以给你十两银子花销,可不比待在这落魄偏远小山村好她父亲虽因为身体缘故生不了孩子了,可小妾却从来没有断过。想要荣华富贵的男人和女人多得是,玉清怎么这么不识好歹。

  媒婆说给他大半个月思考,开春就有消息了,她希望听到的可不是这个回答。

  “小山村也好,重要的是我不想要入赘给沈府,还希望沈小姐早点回去吧。”钟延玉一副油盐不进的样子,让沈宝珠的脸色难看起来。

  “你真是敬酒不吃吃罚酒!”别1丈着长得好看就可以为所欲为!

  都五百两银子了,她还每个月给他十两银子花销,甚至她都愿意接纳对方的孩子了,钟延玉还是这副执迷不悟的样子,让沈宝珠真想敲开他的脑袋看看里面是不是装着水。以前她招赘婿,最多也就给一百五十多两的聘金,每个月三两银子的花销,要不是眼馋钟延玉这副皮囊,她哪里用花这么多的银两

  而且她隐隐觉得钟延玉这举手投足还有气量,远远不可能是个凡夫俗子。

  说不定失忆前是个富家公子,还是生长在书香门第之家的,要不然也得算是权贵才能培养出来这种端庄仪态。

  她自然不是个为美色而一掷千金的傻子,她想要赌一把,说不定以后能够让自己的身份更胜一筹呢。

  就算不是她想的那样,花大价钱买个绝美的花瓶,她也是不亏本的。钟延玉不想对牛弹,他心想着这竹南村恐怕是真呆不下去了,不过他也没有什么不舍的地方,唯一可能觉得对不住的就是刘散西这个师傅了。

  “你再好好考虑考虑吧,等开春十五,你若是还不愿意,我也没时间来这了,到时候不好好从我,就只能怪你自己不识抬举了。”沈宝珠甩了袖子离开。媒婆也劝了下钟延玉,“人好说歹说,你怎么不多考虑一下,沈小姐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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